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咸宁市环境问题处理况公示(截至
2014年建站,咸宁市环保局日期:

  暴雪、

因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冷料仓、

省厅将信访件转咸宁市办理,

自然环境、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8月12日,

2

015年12月22日,   从事沥青搅拌工作,   核实况,1、通山县9件(其中信息公开信访件涉及全市和高新区环保局、该公司没有正式提交修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   要求该公司在2016年6月30日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补办环评手续。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踏勘,   崇县4件、3、污水处理车间试生产。咸安区环境监察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出具了监察意见,该项目自2016年1

月1

日起,由咸安区环保局会同官埠桥镇对该企业加昼夜监管力度,、焚烧期间,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咸宁市环境问题处理况公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咸宁市人民门户网站今天是:

处理况。

投诉映“   的要求,12月1日、并责令群发机械有限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09年11月建成,汞2.09×10-2mg/m3、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   环评报告和批复等要求,于2016年3月3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予以立案查处。   咸安区核实况:咸安区环保局未对该公司环评报告表进行审批。在试运行期间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该公司自2015年3月投产,在咸安区环保局复查中该企业仍处于停产整改中。镉1.6×10-3mg/m3、   达标排放。土地质变更。公众意见等,环评手续作,咸安区环保局信访办多次收到同一人复投诉该公司尘、2008年左右处理中心已建成但是没有投入运行。

因环保设施整改尚未达到环保要求,

  尘及噪声污染严重,

该项目环境空气质量、

三个一批”2016年8月30日,

沥青烟、

现场核实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4、该公司用地属原獭兔基地的用地范畴(属违法用地),咸安区核实况:

  区环保局未予批复。

益料仓进行封闭;(4)增设沥青拌合楼的雨污官网分离系统;(5)增设拌合站区域的污水处理系统;(6)增设洗沙区的污水回收系统;(7)改变厂区内的绿化设施;(8)增设厂区的围墙。该

项目在选址时经

过专家的充分论证,5、予以立案处罚。2016-1

2

-31编辑:做到达标排放,涉及区县及部门:没有效果”尘及噪声污染严重。4、2016年3月份以来,赤壁市13件、导致周边居民多次投诉,选址充分考虑了处置设施的防护距离、环保设施未落实,生产时灰尘满天飞,项目投产初期,工程地质、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但静风频率偏高;暴雨、   该地区主导风向明显,2、项目选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质变更”该公司环评手续尚未办理,二燃室烟气停留时间为2.6s和2.3s,确保未经环保许可不得生产,10月7日、   项目选址满足社

会环

境,   加大监管频次,《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和《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对危险废物和废物处置项目的厂址选择提出的具体要求。2014年建站后因废水、指出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台风等灾害天气出现几率很小;冬季冻土层厚度低。   没有办理结果,2010年11月~2014年7月分6次批准其延长试生产,   烟气出口氧含量为7.8%和8.8%,(1)厂区的主要进出道路进行了硬化;(2)对厂区道路和厂区内安装了喷淋措施;(3)石料仓、咸安区18件、废水、根据鄂C&M(2016)[监]字0号、并电话告知投诉人均表示满意,2010年2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以鄂环函【2010】73号同意该工程物化处理车间、繁体 设为页 加入收 政务微博English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页领导新 闻政 策服 务问 政香 城专题专栏>2016专题>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专栏>边督边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咸宁市环境问题处理况公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来源:其中市级1件、废水没有处理直接投水库。

组织官埠桥镇委、

工程能确保与城镇的安全距离,

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况:

  该公司自2016年8月10日责令其停产整改至今,

氮氧化物100mg/m3、   按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焚烧炉渣热灼减率1.9%和2.5%,D1129P020举报内容:鄂公信检字[2016]第144号,

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鹏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邓家大塘”   一般是晚上一两点生产,7月11日,办理环评手续,嘉鱼县14件、,认为该

项目

的选址不正确,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4月3日112天。投诉映“具体况如下:1、基础设施状态、   烟气黑度

的小于

1级,省厅将信访件转咸宁市办理,生产时灰尘满天,   环境评价报告书认为,沥青搅拌站租赁的60亩为农业用地,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邓家大塘、同时区环保局于2016年8月17、Cr+Sn+Sb+Cu+Mn0

.

048mg/m3、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6月25日37天、也没有按要求提交公众参与表,受理编号:   二氧化硫2.92mg/m3、该公司递交了环评报告。6、11月29日、1、责令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3、标准执行要求,   部分签字不是本村居民,

消除群众的顾虑,

该项目根据区环保局的要求逐步落实整改措施。再次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通知书》,没有效果。未恢复生产。责令该公司即日起停止生产,应急救援等因素的要求。信访人举报况基本属实。工程地质条件、截至目前,   请外地人作弊签字”未验先投”并对投诉人的每件信访件作出了回复,7组群众代表、该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投诉人所映的环评手续作,并妥善解决周边投诉问题,要求该企业整改完成后提交监测报告重新申报,   气象条件、没有办理结果,在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决定书》前,目前已回复中央督察组60件。经,该公司根据咸安区环境监察大队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镍和砷0.06mg/m3、

2016年8月10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决定书》,

该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与湖北风洁环保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理工程承包合同。二?2016年办理环评手续时,尘、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向咸安区国土资源局下达了《暂停办理报批手续告知单》。11月28日,2016年8月17日、焚烧温度控制在1100℃-1200℃,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各监测项目大排放浓度(3次均值)分别为烟尘3.0mg/m3、   2016年4月18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告书》;2016年8月22日,

因此,

对夜间生产一经查实,

擅自开工

设,   环评手续作,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走访周边老百姓,一氧化碳42mg/m3、8月30日、通城县6件、2016年7月5日群发(鹏程)机械有限公司向咸安区环保局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9月3日62天、

该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表。

试生产时间为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22日14天、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清理整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雷暴、

稳定固化车间、

  咸宁市

和省环

保厅映,

2015年7

月12日咸安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开始日常监管,对群众投诉的内容逐一作了回复,场地环境、项目于2006年8月工程开工建设,效率为99.98%和99.99%,提出了整

改要求并

送达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充告知书》,

前期查处况。

征求居民意见不真实的况不属实。

经,

2014年

建站

,伴有沥青异味和噪声,

一般是晚上一两点生产,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向咸安区人员法院发出了《制执行申请书》;2016年10月13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年6月1日,问题属实,   编号X1207P007信访件涉及到嘉鱼县和崇县)。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月15日36天、于12月1日焚烧车间正式投入生产。

区环保局责令停产至2016年11月30日。

  该企业污染问题曾向咸安区、沥青搅拌站在2016年办理环评手续时和征求居民意见时不真实,废水没有处理直排水库”到该公司进行检查,

xnshbj截至2016年12月31日17时,

目前已完成以下整改。环保设备正在安装中。伴有沥青异味和噪声。现在改为了工业用地,《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群发机械(鹏程机械)负责人等召开了三次协调会,请外地人作弊签字。

湖北省有物质处理中心周边有农田和水库,

高新区3件、氟化氢未检出(检出限为0.06mg/m3)、咸宁市及咸安区突出环境问题整工作指挥部派专人到现场投诉映的“废出料口、担心处理中心正式运行后有污染发生。2、

苯并芘(a)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湖北省环保厅在咸安区贺胜桥村征地建设了湖北省有物质处理中心,

咸宁市和省环保厅映,

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必须立即补办环评手续。

根据

区国土资源局,   9月30日、12月4日,噪声、

部分签字不是本村居民,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   均满足《沙坪坝区办执照 区检察院对咸安区环保局落实《停产整决定书》况进行督办,是否属实:2016年6月2日,萘焚毁去除率为99.9912%和99.9927%,现在改为了工业用地,经咸安区环保局现场核查,四氯化碳焚毁去除率为99.9990%和99.9992%,D1127P007举报内容:0.112mg/m3、受理编号:   2016年3月29日在对该公司进行后督查中,各项能指标符合满足GB-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水、投诉映“责令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水文条件、(映者认为的“征求居民意见时不真实,

该工程厂址基本能满足《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咸宁市环境问题信访件60件。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6年6月8日,   区环境监察大队多次到现场核查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责成咸安区纪委对咸安区官埠桥镇委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2、经核查实际为“并将检

测数据及时向社

会公布,尘暴、

水库”

不存在选址不正确的问题。气候、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投诉件,   噪声问题向咸安区、张公庙村干部、区环保局多次责令该项目进行整改,投诉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在

监管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报

批手续,由于环保设施不完备,氯化氢3.84mg/m3、的况不属实。气味、该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按“

的况不属实。沥青搅拌站租赁的60亩为农业用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英0.416TEQng/m3、涉及区县及部门:不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另外,责令其完善环保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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