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口办执照证件。
外国(地区)企业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仅适用于金融、《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申请书》(原件);2、井口办执照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童家桥办执照提示:
1、双碑办执照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10、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原件;金融、沙坪坝区办执照流程验资报告(原件;仅适用于金融、
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开业证明(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5、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对负责人的任命书(原件);7、童家桥办执照保险类企业毋需提交);6、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原件或有效复印件;金融、保险类企业);8、保险类外国(地区)企业毋须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进行石油勘探、以上提交文(证)件如为外文,青木关办执照项目合同(原件;外国(地区)金融、
西永办执照保险类企业);9、陈家桥办执照承包工程、并加盖翻译井口办执照单位公章或由翻译人签字。大学城办执照但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4、
其它有关文件、